(经济日报 2021年1月29日)— 政府一向致力推动香港创新科技的发展,然而要支持创新,尊重及保护知识产权尤为关键。笔者就曾有过一段痛苦经历,数年前因为控告另一家公司侵犯本人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,需要打官司,那时才发现全香港只有3位资深大律师具相关经验,同时又遇上法官拒绝审理,案件要传到第4位法官手上才受理,原因并没有交代。
在这段漫长的等候期间,别家公司就一直使用我们的技术。官司最终庭外和解,但整个追讨过程令人耗尽心力,大大蚕食了本应放在发展创新科技的时间、精力和金钱。
侵权追讨 耗发展创科心力
大部分专利官司的诉讼费用高昂,有些动辄过千万,实非一般初创公司能负担。知识产权是科研人员重要的无形资产,若香港想成为生物科技的中心,就需要有相关专才去仲裁调解,处理侵权纠纷,在大湾区发挥牵头作用。在美国,许多律师和法官都拥有生命科技博士学位,香港或需在培育具科学根底的法律人才方面着手。
近年香港教授申请专利及创立科技公司的数字有上升趋势,实属好事。以往要在香港获得专利权,要等待专利权在中国大陆或英国被批出后,才可在香港登记,直至2019年12月,香港引入原授专利制度,即可直接向香港知识产权署申请标准专利,但最终成效,还要看权益能否获得及时和充分的司法保护。
倘专利湾区通用 利科研发展
另一方面,香港、中国大陆及澳门各有专利制度,若将来在香港取得专利后,可直接或有特别批核渠道在大湾区行使,必能节省申请费用及时间,并对萌芽阶段的科技公司作出及时的保护,长远有利本地以至大湾区科研产业的发展。
撰文:卢煜明 香港生命科技青年会副主席